消防应急疏散产品应达到什么要求

       消防应急疏散产品是专门用于应急逃生和救援的用品,需要满足各种功能性及安全性要求。

  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证书。

  2. 具有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疏散指示等消防应急功能。

  3. 具有故障检测功能,故障时应发出故障信号。

  4. 消防应急照明产品和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的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产品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5.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系统的控制装置应能控制并显示与其相连的所有灯具的工作状态,具有控制输出功能的产品应能按设计要求输出控制信号,能以手动、自动两种方式使与其相连的所有灯具转入应急状态,且应设强制使所有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按钮。

  6.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主电、充电、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灯,设置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自复式试验按钮(或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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